- 宗教事务条例
-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 ——《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 学诚:宗教中国化需重构具中国文化底蕴的宗教教义体系
- 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 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 关于2017年继续开展文明敬香合理放生建设生态寺院活动的通知
- 关于在全国佛教界继续大力开展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院活动的倡议书
-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
- 关于贯彻实施《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等3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 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
- 俞正声与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迎春座谈
- 《人民日报》——王作安: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行动指南
- 王作安:重视宗教文化建设 树立宗教良好形象
- 关于2017年继续开展文明敬香、合理放生、建设生态寺院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召开全省宗教工作会议
2016年10月20日,江苏省宗教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省委书记李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全省宗教工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贡献。省委副书记、省长石泰峰主持会议,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燕文主持第二阶段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杨岳作会议总结。省委常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负责人,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各有关人民团体,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南通市,省教育厅、省公安厅作交流发言。
会议在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宗教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后指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要求,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更好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聚焦创新和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调动包括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内的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齐心协力接续奋斗。要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全省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全省宗教工作的新特点,深刻理解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宗教工作的关键在于“导”,始终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把握宗教工作主动权。
会议指出,要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紧密结合省宗教工作实际,按照宗教自身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切实做好全省宗教领域重点工作。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指导宗教工作实践,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深入研究和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各种问题。要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使各宗教更好地适应社会,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要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坚持政教分离,坚持各宗教一律平等,坚持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平等。要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增强法治观念,划清宗教问题与其他问题的界限,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要更大力度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抓好宗教团体建设和宗教人才培养。要有重点做好各宗教工作,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会议强调,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牢记宗教工作无小事,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本地区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宗教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夯实基层基础,形成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工作网络。要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履行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宗教工作重点任务,着力完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切实把广大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为社会和谐进步增添正能量。
上一页:中国佛教协会 “文明敬香、合理放生、建设生态寺院”宣传海报发布仪式在京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