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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将耗资427万元保护非遗
西藏将耗资427万元保护非遗
从2010年起,西藏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项目实施全面保护,21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已被列入首批重点保护计划中,并将划拨专项保护经费437万元。 据西藏自治区文化厅社文处副处长尼玛介绍,从2010年起,西藏将每年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选出一些重点项目,并对这些项目投入专项资金进行保护。这些重点项目主要针对已被列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遗产名录,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和突出的地方特色,面临失传危险,急需加强保护的项目。 尼玛说,2010年被列入重点保护计划的项目主要涉及传统戏剧类如藏戏、传统舞蹈类如拉萨囊玛、民俗类如米林珞巴服饰以及传统音乐类如藏族儿歌。 2010年将实施保护的21个项目中,拉萨堆龙德庆县觉木隆藏戏、日喀则地区南木林县湘巴藏戏等八个藏戏流派的保护已被列为重点项目,划拨了专项经费190万元。这些经费将用于重点保护传承人、保护藏戏剧目、培养年轻传承人等。 尼玛说:“从今年起,我们将划拨专项经费逐年实施所有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工作。今年的首批重点非遗项目保护工作计划在明年3月之前完成,明年6月份之前我们将开始实施第二批重点非遗项目的保护工作。” 据了解,截至目前,国家和自治区已先后投入2400余万元的保护经费,专项用于西藏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保护和传承。西藏已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项(格萨尔、藏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60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2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3人,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13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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